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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乐都提供坚强保障——中共海东市乐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在中共海东市乐都区第三次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

2023-01-28 09:17:08 | 来源: 乐都区纪委监委

    一、五年来工作回顾

    五年来,二届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区委坚强领导和市纪委有力指导下,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强化专项治理,维护群众利益,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自身建设,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作风和纪律保证。

    (一)突出政治监督,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紧盯党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强化监督检查。五年来,针对工作推进不力、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区委书记谈心谈话134人、纪委书记约谈152人,诫勉谈

    话23人。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分析研判全区政治生态,提出工作建议,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完善“两个责任”日常监督检查和年度考评体系,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反馈并督促整改问题1623条,约谈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117人次。严把干部选任政治关、廉洁关,五年来,共审查回复廉政意见3627人次,开展干部任前廉政谈话786人次,有效防止了“带病提拔”。

    (二)一体推进“三不”,惩治腐败坚定坚决。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五年来,共受理信访举报件1053件,处置问题线索775件。扎紧“不能腐”的笼子,建立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深化以案促改,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庭审旁听20余场次,受教育干部6800余人次。筑牢“不想腐”的堤坝,加强廉政宣传教育,通过印发“一封信”、编发廉政短信、下发“悔文警廉”等形式,督促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在审查调查工作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在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五年来先后有6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说明情况,2人投案自首。坚持严管厚爱,及时为受到诬告陷害的3名干部澄清正名,对171名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占比分别为74.65%、19.54%、3.76%和2.05%。重视廉政文化建设,摄制警示教育片4部,举办廉洁文艺巡演9场次,编发宣传教育资料1200余本,营造了浓厚的廉政宣传教育氛围。

    (三)持续纠治“四风”,干部作风向善向好。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通报曝光典型案例6批次20起32人。强化监督检查,聚焦私车公养、重大事项报备、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组织开展各类专项监督检查17次,督促整改问题1214条。构建纠治“四风”长效机制,针对普遍存在和反复出现的问题,建立健全制度规定。紧盯重要节点,印发纪律要求,通报典型案例,引导党员干部引以为鉴、举一反三。

    (四)深化专项治理,监督保障有力有效。聚焦脱贫攻坚,开展“强化监督执纪、护航精准扶贫”三年行动计划。建立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快查快办机制,对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违法问题信访举报件快速登记、快速领办、快速查处。聚焦扫黑除恶,加强与政法机关协同配合,对移交问题线索全面核查、重点督办,对重大复杂案件同步立案、同步调查。聚焦生态环保,对中央、省市环保督察反馈的2条问题挂牌督办,督促开展祁连山南麓乐都片区图斑整治工作。聚焦民生领域,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407起。开展民生领域“主动说清”、耕地地力补贴、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等专项治理,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2018年以来,全区信访量连续3年下降,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五)强化统筹协作,监督执纪精准精细。统筹各类监督,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有效衔接;加强贯通协调,积极协同人大、司法、审计、财政、统计等单位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综合运用督查督办、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列席会议等监督方式,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深入了解被监督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情况,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786条,受理问题线索57件,立案12件,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深化巡察监督,完成8轮常规巡察、3次专项巡察,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060条,发现问题线索63件,高质量完成二届区委巡察全覆盖。

    (六)推动体制改革,基层监督提质提效。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成立区监察委员会,任命19名乡镇纪委书记为监察专员、354名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为村级监察联络员,实现了监察监督全覆盖。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设立5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和2个单独派驻纪检监察组,实现了派驻监督全覆盖。五年来,派驻机构共开展监督检查236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012条。连续三年开展“基层建设年”“基层建设深化年”“基层建设提升年”工作;统筹调度,整合力量,全面推广提级管理、片区协作、交叉联合等工作机制,将19个乡镇纪委分为7个协作片区,由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片协调、指导办案,基层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建设走深走实;开展全区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探索形成了“333创新监督+”工作模式,以及以寿乐镇“五有四化三提升”为代表的典型经验做法,成功承办全市乡镇纪委“三化”建设工作推进会、现场观摩会,乡镇纪委“三化”建设在全市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七)加强自身建设,干部队伍更专更强。践行“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要求,注重提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政治、业务能力。充分发挥区纪委常委会领学促学作用,开展集体学习173次。通过挂职培训、以案代训、跟班实训等形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各级各类业务培训115人次。创新方式方法,开展“我来讲、你来评”业务大讲堂活动,受训干部达523人次。强化自我监督,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122份。五年来,共处置涉及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4件,调离调整岗位9人,立案审查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有力有效防治“灯下黑”。

    回顾过去的五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和艰巨繁重的监督保障任务,二届区纪委常委会团结带领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迎难而上、奋勇前进,忠实履行职责,多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受到了区委的肯定和市纪委的好评。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坚强领导和市纪委有力指导,离不开区人大、政府、政协的关心支持,离不开各级党组织的密切配合,更离不开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参与支持。在此,我代表区纪委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二届区纪委常委会履职以来,我们立足实际、探索实践,不断加强对乐都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形势任务、问题矛盾、思路举措、规律趋势的分析研判,进一步深化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规律的认识: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才能保持纪检监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才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必须坚持长管常严、久久为功,才能持久正风肃纪、化风成俗;必须深化标本兼治,才能取得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纪法效果的有机统一;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才能持续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地位;必须坚持改革创新,才能激发前进动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行稳致远;必须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才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当前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式依然严峻复杂,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个别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力,主体责任落实存在层层递减现象;日常监督的方法不多、手段不新,精准发现问题能力不足,基层监督存在薄弱环节;“四风”问题依然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尚未根除;少数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和斗争精神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差距和不足,我们将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期,全区纪检监察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区委工作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加突出政治监督,更加突出治理效能,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进一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乐都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定不移践行“两个维护”,在增强政治监督实效上体现新担当。严格落实纪委常委会集体学习制度,加强党性修养、坚定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在融会贯通、学以致用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突出监督重点,聚焦“十四五”规划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加强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积极协助区委落实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督促各级党委(党组)用好问责利器,倒逼责任落实。

    (二)一体推进“三不”方针方略,在巩固扩大压倒性胜利上夺取新成果。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在减存量、遏增量上下功夫,对严重违反政治纪律规矩、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法者坚决从严查处。聚焦“十四五”规划中政策支持力度大、资金资源集中、财政金融投资富集的重点领域,坚决查处各类腐败问题。完善监督体系,强化制度建设,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不断夯实治本基础。扎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深化思想教育,做实做细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严管与厚爱结合,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公与私、亲与清、情与法的关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持之以恒深化正风肃纪,在整治顽瘴痼疾上开创新局面。驰而不息抓落实,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突出靶向抓整治,紧盯重要节点、敏感时段,重点纠治违规设立小金库、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违规公款吃喝等突出问题以及收送电子礼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严厉整治“四风”顽瘴痼疾,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紧盯不放、精准施治。完善机制抓长效,督促有关职能部门细化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作风养成,自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管好家属子女、培养良好家风,习惯在受监督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四)聚焦民生开展专项监督,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上实现新作为。聚焦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开展常态化治理、长效化监督,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集中整治民生领域问题,聚焦教育医疗、就业创业、养老社保、食品药品、交通运输、住房安全等领域,深入推动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发挥信息化优势,建设民生领域“智慧监督”系统,以科技助力监督。健全完善“三资”管理机制,深化系统治理,着力整治区域性、系统性问题,切实加强基层监督。强化生态环保监督执纪。全面剖析生态环保领域监督短板弱项,加强协调配合,加大监督执纪执法力度,开展专项整治,精准追责问责。

    (五)常态长效加强日常监督,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上形成新合力。加强“一把手”监督,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严格落实 “一岗双责”、“四重一大 ”集体决策、“五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任职回避、离任审计等制度,确保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做到区纪委班子成员与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分层分级谈话全覆盖。做实日常监督,创新监督方式,持续提升监督质效,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综合运用平时观察、谈心谈话、检查抽查、列席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巡视巡察整改、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抓好日常监督,注重发现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织密巡察网,突出政治巡察,健全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机制,探索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的有效路径,采取巡乡带村、直接巡村等方式,推动巡察向村(社区)延伸。创新巡察方式方法,持续深化“回头看”,探索“系统巡”,着力破解基层监督难的问题,实现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抓好整改落实,注重巡视巡察整改和巡察成果运用,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统筹各类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结合起来、融为一体。健全完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使用、成果共享工作机制,推动“四项监督”协同融合、整体贯通。加强与审判、检察等机关协作配合,强化纪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行政、司法、审计、财会、统计、群众、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切实形成监督合力。

    (六)持之以恒深化改革创新,在提高监督治理效能上激发新动能。持续强化基层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根据职能相近、业务相关、方便工作的原则,不断优化派驻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力量整合,强化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和指导督导,进一步提升派驻监督治理实效。健全报告工作、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等制度,充分发挥协作监督、联合执纪、交叉办案等创新机制优势,切实提高派驻监督效能。巩固拓展乡镇纪委“三化”建设经验成果,持续提升乡镇纪委监督能力。深入推进基层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建设,统一调配力量,增强基层监督质效。

    (七)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在锻造纪检监察铁军上展现新形象。统筹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扎实推进专业化建设,深化全员培训,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监督约束,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开展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自觉接受监督。坚持刀刃向内,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对作风不严不实、以权以案谋私的决不容忍,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征程呈现新气象,新起点要有新担当。让我们在区委领导和市纪委指导下,认真落实区第三次党代会精神,以更加振奋的精神状态、坚如磐石的意志品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勠力同心,奋发作为,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乐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词解释

    “四种形态”:1.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2.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3.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直接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4.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三个区分开来”:即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四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及大额度资金使用。

    “333创新监督+”工作模式:“333”分别为做实组织领导、工作方案、任务分工三项基础;创新队伍建设模式、业务讲堂评比、案件质量审核三项建设;推进职责职能、日常监督、执纪执法三项规范。创新“监督+”模式指各乡镇形成的“创新+轮岗接访”“创新+四步工作法+六到位”“创新+520工作法”“创新+一二三四机制”等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五有四化三提升”工作法:“五有”指有队伍、有制度、有阵地、有设备、有经费;“四化”指业务培训长效化、日常监督常态化、重点监督精准化、执纪办案规范化;“三提升”指提升履职水平、提升监督质效、提升执纪能力。

[责任编辑: 马洪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