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发出通知,从下月起,南京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上调45元,收取标准由每平方米105元调高到150元。
凡在南京市市区、浦口区、六合区、江宁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都按照这个标准收费,其中主要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建设131元/平方米、自来水管网建设10元/平方米、城市消防设施设备建设6元/平方米和城市建筑管理设施建设3元/平方米(含城市房屋建筑、建筑装饰、市政工程建筑管理)。
六合、浦口、高淳、溧水等区县该项费用原为75元/平方米,此次通知明确,高淳县、溧水县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将另行发文。
有关人士表示,如果按照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来计算,成本要增加4500元上下,这些费用一般最终由购房人承担。所以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上调,可能会对房价构成影响。来源:金陵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