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6日凌晨2时40分许,在城东区互助路与湟中路西南侧非机动车道内发生一次交通事故,一辆大货车将正常行走的康祥云(男、42岁、住福中巷26号)撞倒,造成受害人当场死亡,肇事驾驶人驾驶机动车逃逸。
交通逃逸事故发生后,西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迅速成立专案组,事故大队所属办公室及五个事故处理中队的全体民警、协警员紧急动员回队上班,连夜对西宁市所有的停车场、修理厂、各收费站以及事故现场周围进行拉网式走访、排查,根据现场遗留物、证人提供线索和监控录像等线索,经过专案组民警艰难的工作,终于确定肇事车辆为“东风”牌大货车,车号为青B.10933号,肇事车辆为乐都县西口村村民郑吉元所有。专案组民警不顾疲劳,大队长刘宁宇带领大队办公室主任张学景、法医温生新等民警于当天驱车赶往乐都县,在当地交警部门的配合下,很快找到了青B.10933号车主郑吉元,该郑称此车又卖给了民和县人,该郑是真不知道买车的人还是故意隐瞒,问什么都不知道,办案民警顾不上吃饭和休息,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兵分两路,一路直奔乐都县高店收费站,查找当天通过该站所有车辆信息,另一路沿乐都县的县乡道路进行排查,在距乐都县城以西20公里处,发现了青B.10933号车和肇事司机的哥哥,当民警询问肇事司机的下落及有关情况时,其哥哥拒不配合,而且态度非常生硬,拒不提供肇事司机的去向,在强大的政策攻势和耐心细质的教育下,肇事人的哥哥说出了弟弟冶拜克的下落。肇事逃逸嫌疑人冶拜克、男、27岁、住民和县川口镇吉家堡一社,经询问肇事逃逸嫌疑人冶拜克,对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供认不悔。
在这次交通肇事逃逸案侦破中,一是市交警支队值班领导及事故大队干部,对发生的肇事逃逸案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二是事故大队全体民警行动迅速,利用各种技术手段迅速开展工作;三是每个参战民警工作扎实,顾不上休息和吃饭,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四是支队领导、大队干部侦破逃逸案的思路清晰,方向正确,才所以侦破了这次交通肇事逃逸案,为死者及死者家属交上了一份满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