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广大群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天峻县岗拉梅朵大酒店项目(位于原兴青小区现团结佳苑东面,水电南路与生态路交汇处)因该项目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未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预售许可证,不具备出售条件。 请广大群众在购买此项目商铺及住宅房时注意保护自我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天峻县国土资源局 天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 告
广大群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天峻县岗拉梅朵大酒店项目(位于原兴青小区现团结佳苑东面,水电南路与生态路交汇处)因该项目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未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预售许可证,不具备出售条件。
请广大群众在购买此项目商铺及住宅房时注意保护自我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天峻县国土资源局 天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