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兰县召开新型农村牧区养老保险工作第三次通报会
(通讯员 杨成明)为确保我县新农保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2009年10月29日下午在县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全县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第三次通报会,各乡镇及新型农村牧区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县政府副县长达进元主持,县长哈斯巴图参加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首先组织学习了《海西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并就2010年1月起全州将要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作了简要说明;其次,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保守林通报了各乡镇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展情况;各乡镇负责人结合实际,围绕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采取措施作了总结发言;同时,各乡镇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努力克服困难,按时完成今年新农保的参保任务。
县长哈斯巴图作了重要讲话,他说:从我县新型农村牧区养老保险通报结果来看,应参加新型农村牧区养老保险37009人,实参保5736人,参保率仅为16.04%,认为全县新农保工作滞后,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乡镇抓工作仍不到位。我县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启动以来,已召开了三次通报会,每次会议都明确提出工作目标和要求,县政府还将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纳入了目标管理,下达了目标任务。但部分乡镇领导对此仍然不够重视,认为此项工作是社保部门的事,乡镇责任不大,没有把这项工作真正摆到重要位置上来,工作处于应付甚至出现无人管的状态。
二是舆论导向作用仍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由于我县是农牧业大县,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70%以上,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工作量大。由于个别乡镇组织不力、措施针对性不强、宣传方法比较单一、宣传面过于狭窄等因素,新农保宣传动员力度还不够,宣传效果不明显,部分农牧民群众还未能真正了解新农保这一到惠民政策的实质性内容,整个新农保工作没有形成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牧民群众参保的积极性。
三是社保部门和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我县成立了都兰县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能相当明确,但从目前情况来看,成员单位各管分内之事,各司分内之责,对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除参加有关会议外,没有履行成员单位职责,推进全县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缺乏有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没有形成整体合力。鉴于这些情况,各乡镇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必须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各乡镇要按照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要正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研究解决,不得以任何原因为工作不前的理由,统筹安排,加快推进,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年初签订的目标任务。二是要继续发挥好舆论导向作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召开各类村级会议的时机和村务公开栏、召开座谈会、深入农户等形式进行再宣传、再发动,要把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变为老百姓自觉主动参加的实际行动。同时,针对群众存在顾虑的实际,各乡镇应从参保的好处、不参保的坏处、不及时参保的弊端等方面,与群众算好帐,消除群众疑虑,正确引导群众自觉参保,切实把养老保险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要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县社会保障部门要总牵头,统筹协调开展全县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财政、审计、监察、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顾全大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全县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县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乡镇工作进度、完成情况和政策落实等方面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并要求各乡镇在实施中严把政策关,保证政策执行的严肃性。四要继续抓好养老金征缴和待遇落实工作。各乡镇要创新方法,克服困难,动员群众积极缴纳养老保险金。在征缴过程中,要讲求工作方式方法,要注重正面宣传引导,动员村、社干部带头缴纳养老保险费,充分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同时,要充分发挥好一次性缴费和直接享受这项政策的激励作用,引导广大农牧民群众的积极参保。社保部门要按月审核享受养老金人员,及时协调州局按时拨付资金,配合各乡镇通过举办发放仪式、集中发放、入村发放等形式,进一步带动农牧民的参保积极性。
最后,县政府副县长达进元要求,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领会,切实按照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下一步具体任务,科学指导,周密安排,充分调动乡镇全体工作人员和农保工作人员进村入户,扎实工作,克服困难,加快推进,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55%的参保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