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晏县出台措施,明确责任、抓源治本,着力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该县开展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由交警、运管、路政、农机管理部门联合组成专项检查组,采取定点检查、流动巡查、集中整治的方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着力整治酒后驾驶这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促使驾驶人员遵纪守法、文明驾驶,杜绝因酒后驾驶造成的交通事故。明文禁止领导干部(除特定单位外)和非驾驶人员私自驾驶公务用车,并制定了严格的责任查究制度。凡单位负责人或其他非驾驶人员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或因驾驶员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其事故损失全部由责任人承担,并视其情节严重,对单位主要领导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造成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从重处理。将机关单位车辆交通安全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目标当中进行严格考核。明确规定,机关车辆凡因管理不严和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交通事故的,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当年不得评先进。 (来源:祁连山报 作者:松云年)
编辑:李文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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