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6月26日电 6月25日,西宁市民政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对募捐款物的监管,管理使用好捐赠款物。
目前,西宁市各级民政部门和慈善会接收社会捐款878.34万元。根据西宁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6月13日向四川德阳地震灾区捐赠100万元,城东区、城北区直接汇往四川灾区15.57万元,剩余捐款全部汇往省民政厅指定账户。
通知要求,西宁市各单位要认真统计核算募集资金总数、上缴支出情况等,并对募集到的资金和物资的分配、拨付、管理、计划使用情况予以统计说明,做到账目清晰。除民政部门、慈善会、红十字会以外,其他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滞留所收到的捐赠款物;对收到的有捐赠意愿的大额捐赠款物,收款单位将拨付及结存情况向本级民政部门作出说明。审计部门将跟踪审计救灾资金及物资捐赠情况,重点查处滞拨滞留、贪污私分等问题,对有贪污私分等行为的将迅速查办,从重处理;对失职渎职,疏于管理,迟滞拨付救灾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和领导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来源:西海都市报 作者:何敏)
编辑:王东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