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玛才旦是达日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中共党员2008年4月28日,在达日县上红科执行抓捕"3.21""藏独"闹事骨干分子时不幸壮烈牺牲。果洛州委、州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向拉玛才旦同志学习的决定》,5月15日,《果洛报》刊登了题为《热血浇铸金色盾牌,忠魂撼动巴颜喀拉》的长篇通讯,介绍了拉玛才旦的先进事迹。全州政法系统通过多种形式学习他的先进事迹,掀起了学习拉玛才旦先进事迹热潮。
州委政法委、宣传部为深入学习宣传拉玛才旦先进事迹,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州开展向拉玛才旦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州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深刻领会拉玛才旦牢记宗旨、竭诚为民的高尚品质,疾恶如仇、刚直不阿的崇高精神,锐意进取、率先垂范的优秀品格,克已奉公、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不畏艰险、舍生忘死的英雄气概,达到增强宗旨意识、提高能力素质、切实转变作风、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州委政法委还组织州直、玛沁县政法各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干警代表召开座谈会,学习拉玛才旦的先进事迹。广大干警表示:要以拉玛才旦为榜样,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全面提高素质,同心同德、开拓奋进、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建设平安和谐稳定的新果洛而努力奋斗。
州人民法院二次组织全院干警召开座谈会学习拉玛才旦同志先进事迹。大家一致表示,作为一名法官,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公平正义的神圣职责。不仅要缅怀英烈,更要学习英烈,化悲痛为力量,同心协力,要以实际行动开展好"大学习、大讨论"暨"狠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教育实践主题活动,在审判工作中贯彻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为当地社会和谐稳定、民族团结进步和法律的尊严,作出自己的贡献。
州公安局在全州公安系统广泛开展了向拉玛才旦学习活动,为保证此项活动有效开展,利用每周三、五政治学习时间组织民警全面、系统地学习拉玛才旦先进事迹。同时,大力开展"学拉玛才旦、铸警魂、树形象"活动,并结合当前开展的"从严治警,执法为民"教育整顿活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写出心得体会。
达日县召开学习拉玛才旦先进事迹动员暨报告会,400余人参加了报告会。会议号召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推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各项工作全面协调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一要立足岗位、联系实际、寻找差距;二要形式多样、突出重点、常抓不懈;三要点面结合、全面推进、力求实效。
甘德县迅速动员,积极开展各种主题活动,全面掀起向拉玛才旦学习的活动热潮。县公安局积极组织全局干警开展了以"学习身边英雄,树立人民警察形象"为主体的教育活动;县法院以"学英雄人物事迹,促本职工作落实"为主题,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拉玛才旦同志的先进事迹;县检察院以"学习拉玛才旦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主题,组织全体检务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拉玛才旦的崇高精神和高尚情操;县司法局把向拉玛才旦学习活动同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起来,同当前政法系统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暨"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我为和谐做贡献"人民调解主题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教育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基层人民调解员以拉玛才旦为榜样,坚决同一切反人民、搞破坏、搞分裂的罪恶行径作斗争,积极化解各类人民内部矛盾,最大限度的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