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政阅〔2008〕2号
(二○○八年四月九日)
2008年4月9日,州委副书记、州政府州长多杰才让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加快河南县有机畜牧业发展有关事宜。州委副书记张文魁应邀莅会,州委常委、州政府副州长开哇、州政府秘书长杜会锋及州发改委、州农牧局、州经贸委、州质检局有关负责同志,河南县政府、县畜牧水务局、县有机畜牧业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现将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纪要如下:
会议听取了河南县政府关于有机畜牧业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研究了加快发展有机畜牧业的有关具体事宜。会议认为:加快发展有机畜牧业是新形势下促进牧业增效、牧民增收的重大战略选择,对于推动牧区产业结构调整、带动牧民增收致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河南县自提出发展有机畜牧业工作思路三年来,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节奏,扎实做好有机畜牧业发展有关前期工作,会议决定:
一、认真借鉴国内有关地区发展有机畜牧业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根据现阶段我州畜牧业和牧区发展现状,宜采取“基地+协会+牧户”的方式促进有机畜牧业产业化发展。基地建设实行工业园区模式,由河南县政府负责做好园区规划、服务平台搭建等工作,为企业入住开发创造良好条件。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和健全牧民协会组织,积极培育经纪人队伍,通过发挥协会和经纪人的纽带作用,促进牧户与生产企业紧密联系,以此实现产业化发展。
二、高度重视规划在促进有机畜牧业发展中的“龙头”作用,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由河南县政府督促农业部规划设计院畜牧工程研究所尽快完成有机畜牧业产业化发展规划,由州发改委牵头做好规划的审查论证工作,确保规划科学合理、切实可行,此项工作务于今年5月底前完成。
三、为加快有机畜牧业产业化招商引资步伐,由州经贸委协助河南县政府尽快修订完善《有机畜牧业产业化招商引资办法》,必要时可聘请法学专家进行审订,重点明确投资企业的责任、义务以及在促进牧业增效、牧民增收方面所要达到的目标。州质检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助河南县政府尽快取得发展有机畜牧业所需的一系列国家标准和质量认证。
四、切实加大有机畜牧业产业化宣传推介和招商引资力度,由河南县政府负责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和分项招商的要求,面向省内外有实力的企业,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于今年5月底前确定有机畜牧业产业化投资企业,并做好相关协调服务工作,尽快实现投资开发。
五、河南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充实力量,做到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锲而不舍地抓好有机畜牧业发展各项前期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协调配合职能,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共同促进有机畜牧业发展。
六、为争取省政府对有机畜牧业发展的支持,近期州政府专题向省政府汇报工作,州政府办公室务于今年4月底前做好汇报材料的准备工作。汇报材料要突出三个方面的内容,即:当前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请求省政府支持的事项。
参加会议人员名单:
开 哇 州委常委、州政府副州长
杜会锋 州政府秘书长
韩福祥 州经贸委主任
周有峰 州农牧局副局长
郑立新 州发改委副主任
马德正 州质检局局长
关却加 河南县政府县长
候万一 河南县有机畜牧业办公室主任
仲 利 河南县畜牧水务局副局长
(来源:黄南州政府)
实习编辑:冯正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