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县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前往灯塔乡开展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及法律法规宣讲活动。 在宣讲中我院干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讲解了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并结合我县的实际就农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进行了解答,为农牧民群众理解和掌握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提供了帮助。同时在活动中结合我县正在开展的春季“严打”斗争,向乡机关、农牧民群众和学生宣传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义务教育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州委、州政府关于禁止赔偿“血价、命价”规定等政策法律,发放各种宣传材料300份,受教育群众80余人,进一步提高了他们的法律意识,为我县开展的平灾和谐建设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此次政策法规宣讲活动,也是班玛县法院开展的“法律七进”工作的一次重要活动,有力地推动了班玛县开展的春季严打工作的深入进行,最大限度地增加了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不和谐因素,为维护基层稳定工作提供了支持。(来源:班玛县人民法院) 实习编辑:冯正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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