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中央及省委1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海南州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和农牧区发展,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州委、州政府决定整合各类渠道资金,匹配使用,实施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十项实事工程”,使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难点问题切实得到解决。
2008年全州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十项实事工程共安排37个项目,总投资133158万元。(一)、生态农牧业基础性建设工程:计划投资25880万元;(二)、农牧区水电路话“四通”工程:计划投资44646万元;(三)农牧区住房特困农牧户安居工程:计划投资1000万元;(四)、农牧民培训转移工程:安排资金355万元;(五)、农牧区义务教育及“两免一补”工程:计划投资10428万元;(六)、农牧民健康保障工程:计划投资3920万元;(七)、农牧区文化进村入户工程:计划投资275万元;(八)、扶贫整村推进工程:计划投资2100万元;(九)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计划投资9554万元;(十)、信贷支农工程:计划投放备耕春播等各种支农贷款35000万元。
州委、州政府在总结2007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指定专人负责,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确保各项目顺利实施。(来源:青海新闻网 作者:孟珣 赵正艳)
编辑:李文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