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海东地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617.49万元全部拨付到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和《青海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期为20年,扶持资金每人每年600元。海东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10067人,资金617.49万元,从2006年7月1日起,每人每年后期扶持资金600元,其中:化隆回族自治县8078人,循化撒拉族自治县1464人,互助土族自治县513人,乐都县12人。目前,后期扶持资金已拨付各县正在发放。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东社 赵玉和)
编辑:李文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