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关于进一步鼓励计划生育的若干政策规定》,共和县对2003年至2005年主动放弃生育三孩的22户牧区少数民族牧民家庭在原来享受1000元奖励资金的基础上,按政策补发了2000元资金。在全县牧民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响应国家生育政策的家庭不断增加。截止目前,今年全县办理放弃第三个子女手续的家庭达到325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牧民家庭96户。从2003年国家出台“少生快富”奖励制度以来,全县共有659户农牧民家庭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356户少数民族牧民家庭自愿放弃生育第三个子女,给全县农牧民带来304.5万元的直接收入,为全县人口、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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