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将生态保护和建设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将2007年确定为“植树造林年”,扎实开展生态保护和建设,全面完成生态保护和建设任务。州县将植树造林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首次将造林绿化资金纳入州县财政预算,年内州县财政投入义务植树资金378万元,义务植树199万株,完成年度任务的209%,创建义务植树基地6个7500亩,建设绿色通道39.5公里,庭院绿化面积1.1万平方米。认真实施“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国家生态公益林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全州退耕还林工程造林5.6万亩,“三北”工程人工造林2.94万亩,天然林保护工程人工造林2200亩,新育苗1000亩,已全部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100%。兴海、同德两县620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移民建设完成总工程量的95%,完成三江源工程总投资2611万元;涉及塔拉滩和木格滩1306户6722人的生态移民搬迁安置工程已完成工程量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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