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高度重视水管体制改革,经三年的努力,至2007年7月,全面完成全州水管体制改革。改革后,全州41个水管单位重新按流域设置为29个纯公益性事业单位,核定人员编制203人,定岗200人。各县将水管单位的人员经费从2007年起全部纳入财政预算,解决了长期以来全州水管工作人员经费无保障、工资无着落的问题。改革后,水管单位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各流域水管站作为县水行政部门的派出机构,全面管理辖区内水利工程,同时承担流域内水土保持预防保护监督等工作,确保水利工程安全正常运行。水管人员实行竞争上岗,择优录用。水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由县财政统一管理,各水管所按实际维修需要做出预算,由水务和财政部门核准后,用于工程维修养护,彻底摆脱工程维修费用无着落和水利工程年久失修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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