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府网群 >> 格尔木市政府网 >> 文字新闻 ←←← 格尔木市政府网新闻  

格尔木市扎实开展农牧区规划建房补助工作

    为了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工作,全面加快农牧区经济发展步伐,近年来,格尔木市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结合全市实情并借鉴省外新农村建设试点的成功经验,在广泛听取意见、多方论证的基础上,率先在全省出台了《格尔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土地置换和规划建房补助办法》,并认真抓好落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切实落实补助经费,保障规划建设工作稳步运行。格尔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农村新牧区规划建设工作,主要领导多次下农牧区进行调研,就农牧区规划工作进行指导,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同时,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多次开展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建设规划经费问题,把规划内建设新房屋、公共设施中征(占)用农牧民耕地、土地、农房及设施的赔偿和施工拆迁补助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各项配套资金按程序及时足额发放;在此基础上,视情况对经营新整理土地的农牧户在3-5年内免征水费和补助新旧土地种植收入差价。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结合全市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市农村牧区规划建房工作机制,加大村容村貌整治工作力度,划定了畜棚、仓库、农机具库房、厕所等农用附属设施的建设规划征(占)用房屋拆迁范围和拆迁时限,逾期未拆除的,不予补助,未规划的尽可能予以保留,并联合对规划征(占)用耕地、房屋及设施性质、结构等详细情况进行评价评估,及时将结果通知相关审批部门;农牧户在通过乡(镇)、市新农村新牧区建设领导小组及市相关部门严禁格审核后,由市新农村新牧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足额将建房补助金发到他们手中。
    三是制定科学合理的补助标准,统一规划工作。根据全市各农牧区实情,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合理划定了新建房屋补助标准,即:农牧民自愿按照规划设计图纸新建楼房的,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建房户,每户每平方米(按照建筑面积计算)给予60元建设补助(每户最高补助费为9000元);农牧民自愿按照规划设计图纸新建砖混或砖木结构平房的,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建房户,每户每平方(按照建筑面积计算)给予50元建设补助费(每户最高补助费5000元),同时建新必须拆旧。
    四是及时兑现补助资金,全力开展中长期目标工作。认真抓好农牧区规划建房的组织实施工作,积极引导和动员农牧民群众抓好房屋拆迁和建设工作,2006年全市共完成农牧民建房526户,今年拟建房840户,其中5个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试点村已建房345户。同时,严格按照《办法》的有关要求,切实抓好农牧民建设补助资金的落实工作,目前已经兑现了第一批203户农牧民建房补助金46.23万元。此外,全力抓好农牧民建房中、长期规划,在继续做好农牧民群众建房补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农牧民群众规划建房工作,指导完成600户农牧民建房工作,协调扶助贫困户建好房,努力把这项民心工程抓紧抓实,切实地把党的温暖和社会发展成果带给每一户农牧民。目前,全市规划建房工作稳步推进,进展情况良好。

 
 
打印本稿

发表评论

  推荐给朋友:
[关闭窗口]


 
::最新播报::
贾庆林在青海调研
青藏铁路通车没有影响藏羚羊正常迁徙
· “北京青年代表团青海行”活动圆满结束
· 省人大副主任高永红会见英国议会代表团
· 32个示范村成西宁新农村建设的"领头雁"
· 国家电网公司"助行行动"项目在西宁启动
· 青海农牧区专业合作社建设现场会召开
· 06年12月起给企业离休人员增加生活补贴
· 青海对天然气利用作出明确规定
· 西宁捣毁一制假窝点 336件假冒白酒被查
· 儿童玩具市场鱼龙混杂
· 列入国家CDM的青海四个水电项目即将开建

新华网青海频道 设计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