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为切实提高全州农牧区社会保障救助水平,我州安排15万元资金,用于缓解全州低保救助矛盾。目前,已建立起从州、县(市、行委)到乡、村的四级联动工作体制,社会救助申报、审核、审批程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地财政配套资金到位及时,为低保救助工作提供了保障。全州已落实低保资金266.66万元,其中地方配套52.66万元,保障农村低保对象2791户8633人,发放低保金129.45万元。其中,格尔木市根据自身移民和贫困人口较多的实际,自筹低保资金18.68万元,适度扩面,增加保障对象155户579人,切实提高了救助水平。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