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7年开始,玉树州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到目前,全州享受城镇低保的人员已达到一万三千三百多人,低保标准由37元提高到目前的203元,保障金由原来的64万元增加到今年的2480万元。这个州还对全州70岁以上老人、残疾人、长期卧床病人、60岁至69岁老人、单亲家庭成员,实行了分类施保,分类施保人数达5107人,每月发放保障金48万多元。同时,落实了低保对象的取暖补助、医疗救助等政策,截止目前,全州共发放取暖补助184万多元,对1687人给予了城市医疗救助,共发放医疗救助款150多万元。(作者:张连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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