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副省长马建堂专题听取了节能减排工作汇报,并在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经委、省环保局、西宁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陪同下,前往青海黎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青海桥铝股份有限公司调研节能减排工作。
在青海黎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调研时,马建堂详细询问了企业污水处理中心建设情况,并听取了企业负责人关于开展节能减排的工作汇报。他指出,大通县地区企业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对整个北川河流域乃至湟水河流域的环境保护非常重要。因此,一定要按照国家和省上的有关要求,全力做好节能减排工作。要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国有控股企业更要在节能减排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多方筹措资金,综合利用资源,完成节能减排任务。他要求企业要一手抓节能降耗,一手抓污染物减排。省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相应的激励机制和政策措施,督促引导企业大力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提高企业节能减排水平。随后,马建堂一行又分别来到青海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和青海桥头铝电有限公司,深入除灰脱硫集控室、综合水泵房等节能减排工作现场,详细了解了企业目前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处理情况,并关切地询问将要安装的节能减排设备的投运时间和处理能力。马建堂对青海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在环保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表示赞许,并号召全省企业要向“华电”学习,希望青海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再接再厉,带动和帮助其他企业进一步搞好节能减排工作。在青海桥头铝电有限公司,马建堂要求企业要按照国家和省上的有关规定和签订的协议,切实做好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相关项目建设按计划进行。
在听取了我省有关部门节能减排工作汇报后,马建堂指出,刚刚闭幕的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科学发展是第一要务,保护生态是重要责任,改善民生是当务之急。青海在全国具有非常重要的生态地位,保护好我省的生态环境关系到中华民族的长远利益和国家的生态安全。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节能减排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确保完成节能减排各项任务。马建堂要求,一要认真按照国家的部署和要求,做好节能减排任务的分解、监测、统计、考核,严格落实责任目标,制定落实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努力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二是我省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学习研究国家有关节能减排的政策、规定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逐步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的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做好基础性工作,为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三要认真组织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该限期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该停产整顿的停产整顿,该关闭的关闭,绝不能放任任何违规排放的现象和行为,努力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四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环境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在加大排污费的征收力度的同时,研究制定有关奖惩政策,增加违法成本,增加守法利益,从根本上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
马建堂强调,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我们一定要按照国家的要求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明确目标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节能减排工作,努力实现科学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青海不断做出更大的贡献。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解丽娜
编辑:刘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