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经济结构调整,进一步完善和认真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全省就业形势保持稳定。2006年至今,全省城镇新增就业3.13万人,“4050”人员实现再就业347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9%,控制在4.5%以内。
记者4月19日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2006年以来,我省各级政府坚持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做到工作责任、政策落实、资金投入、保障措施四到位,促进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顺利推进。同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出台了11个与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相配套的文件,新的就业政策体系已基本建立并逐步完善,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进一步得到落实。到目前,全省共为1.8万人减免各项税费2386.32万元,向270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59.6万元;支付社保补贴11034.77万元,向培训机构支付培训补贴2278.22万元,支付岗位补贴7291.47万元,支付职介补贴1422.7万元,有力地促进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为不断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各地以就业困难群体为重点,积极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和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活动,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定期发布用工信息,积极推进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各州、地、市、县普遍建立了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有180个乡镇建立了劳务输出服务站,在省外也有170多个站点从事劳务信息收集发布和为我省劳务人员开展维权服务,已逐步形成省内纵向和省外横向互联互通的劳动力市场网络。同时,坚持城乡统筹就业,在“春风行动”中,全省所有公共职介机构向进城求职农民免费开放,提供用工信息,方便了农民工进城求职就业;引导农民工以“成建制、编队式”向省外输出,目前全省劳务输出93.77万人(次)
,劳务收入达27亿元。
为提高劳动力技能,我省实施了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加强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2006年以来,省内职业培训机构共完成各类人员职业培训7.7万人(次)。全省通用工种职业技能鉴定3万人(次),有2.5万人(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目前,全省具有高级技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职工达到5.64万人,占全省技能型劳动者的22.7%。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卢海
编辑:刘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