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受市工商局委托,湟中县工商局针对该县银泉天然气有限公司滥用独占地位,限定用户购买其指定的燃气壁挂锅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正式开出了15万元的行政处罚单,这是该县内针对公用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开出的最高数额的罚款。
据了解,今年4月下旬,该县工商局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行动时,连续接到群众举报称,县银泉天然气公司在安装燃气壁挂锅炉过程中,限定用户购买其指定的壁挂锅炉。接到群众举报后,该县工商局立即成立了案件调查组,组织执法人员迅速开展了案件调查工作。经过近2个月的调查,查明湟中县银泉天然气公司于2003年6月开始,在县委党校、公安局、公路工程队等住宅楼住户天然气入户安装过程中,设置服务障碍,限定住户购买由其经营的燃气壁挂锅炉,如不购买其指定的锅炉,则不予安装并供气。
湟中县银泉天然气公司滥用其独占地位,限定用户购买其指定产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对此,该县工商局依据相关规定,以市工商局名义作出了对该公司处以15万元的行政处罚。 (作者 韩启军)
编辑:李文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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