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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南县文明办是贵南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委员会办事机构,于1999年组建,正科级单位,核定行政编制2个,在职2名。现在的文明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办人员的不懈努力和奋斗,社会各项事业井然有序,硕果累累,呈现出欣欣向荣、蒸蒸日上的喜人景象。
在“十五”期间,我办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的相关文件精神,立足本地实际,深入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对促进全县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全县共创建全国、省、州、县级文明单位50个、文明村35个、文明窗口单位6个、文明乡镇4个、文明行业3个、文明机关4个、文明楼院10个、文明校园7个、小康文明村2个、文明街道2条,树立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8个,先进工作者12名,评选城镇五好文明家庭800户,八星级以上文明农牧户5098户,十星级文明示范户2000户,2000年和2004年被省文明委命名为“全省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先进县”,2003年荣获“落实《目标责任书》先进县”。
今后五年是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贵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关键时期。为促进我县精神文明建设要以发展与和谐为主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精神文明建设。紧紧围绕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的奋斗目标,以提高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进一步在各族干部群众中打牢共同的理想信念基础,形成一批富有贵南特色,在全县乃至全州产生较大影响的精神文明建设知名品牌。努力塑造山川秀美、文明开放、充满活力的贵南形象,打造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环境优美、言行文明的城乡新面貌,形成“爱国守法、文明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社会新风尚,为构建和谐贵南、平安贵南、信用贵南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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