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坚持政府推动、民间实施、社会联动、形成合力的原则,多形式多渠道募集慈善资金,推动扶贫济困、诚信友爱、互帮互助、奉献社会的良好社会风尚,大力支持和推动慈善事业发展,使其发挥了效益。
去年,地委、行署批转了地区民政局《关于促进全区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慈善事业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进一步重视。组织成立了海东地区慈善会,并开展了工作,各县也在陆续成立之中。针对贫困大学生就学难的问题,从创始基金中拿出3.2万元,对民和、乐都、化隆、循化等4县的16名贫困大学生进行了资助,每人一次性资助2000元;争取培训经费15.8万元,举办了海东地区第二期残疾儿童康复培训班;争取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甘泉基金会投资40万元,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前河乡丰一、丰二村修建了水窖200眼;争取省慈善会资助海东贫困大学生280名,共发放资助金34.2万元,其中2005年新增资助对象50名;从瑞典"希望之星"争取项目资金5.1万元,用于为化隆回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改善生活设施,并资助德恒隆小学50名学生等。 (作者 祁玉海)
编辑:李文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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