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纪委监委以纪法教育、党性教育、警示教育为载体,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以反面典型为镜鉴、纪律规矩为标尺,从严检身正己,提升纪检监察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质效。
纪法教育“知廉”,锻造履职“硬本领”
6月16日,化隆县纪委监委召开干部集中学习例会,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实施条例》,重点解读新增和变化条款,围绕实践运用中的重点问题开展研讨交流,在互学互促中增进对条款的理解和把握。
“《条例》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落实落细,进一步完善监察权运行机制,全面提升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为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提供有力保障。”学习交流中,每名干部围绕主责主业谈认识、谈体会。化隆县纪委常委会把学习贯彻摆在重要位置,逐篇逐章带头学习,化隆县纪委监委办公室采取“干部上台讲”、举办学习交流会议、组织参加上级纪委监委视频培训等形式,力促全体干部原原本本学、融入实践学,确保每一项规定要求化作行动、形成自觉。
警示教育“倡廉”,敲响警示“常鸣钟”
“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案为鉴知敬畏,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通报精神和省市县委部署上来,时刻保持清醒、警醒,引以为鉴、为戒,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化隆县纪委常委、办公室主任李青在集体谈话中说道。
7月1日,化隆县纪委监委召开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再次传达《关于严禁纪检监察干部违规饮酒的规定》《关于严查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规饮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观看警示教育片《镜鉴家风》,签订《严格遵守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规定承诺书》,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带头抵制违规吃喝、违规饮酒不良风气。(张海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