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办案首保安全,办案必保安全”的理念,从安全基础、安全环节、安全保障等方面着手,将审查调查和安全工作同部署、齐推进、共落实,突出“严字当头”,不断提高办案安全工作规范化水平。
守牢“第一位置”,树立底线思维。化隆县纪委监委始终把办案安全放在办案工作首位,将省市办案安全文件精神列入第一议题。通过示范引领带头学、每周例会促进学等方式,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办案安全工作的制度要求和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审查调查工作的政治属性,牢固树立“安全先行”理念。
夯实“两个基础”,厚植安全根基。制发《办案安全工作应知应会》,督促办案人员对安全工作制度熟知精通、准确运用,不断完善安全知识体系和专业能力。通过签订审查调查责任书,层层压实审查调查安全责任,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将办案安全责任细化分解到人。
做实“三个环节”,实现全程管控。事前,上好安全首课。把安全教育作为开案前的第一课,做好谈话前文书核查工作,确保“走读式”谈话审批、安全风险评估、安全工作预案等工作扎实开展。事中,明确“领导首谈”。严格执行“领导首谈”制度,把安全首谈作为谈话第一步,把办案安全压力传导到每个岗位、每名同志。事后,案件监督管理室对录音录像资料进行抽查,重点审看首课首谈制度执行情况、针对性心理疏导等关键环节开展情况。(冶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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