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宁2月2日电(记者周盛盛)记者从2月1日召开的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23年青海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6.6%;黄河干流、长江、澜沧江出省境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及以上,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地处青藏高原东北部的青海省,是黄河、长江和澜沧江发源地,生态地位极为重要。
近年来,青海省生态环境部门加大青海湖、祁连山、三江源等重点生态保护区的监测与保护。目前,青海“生态之窗”远程网络视频观测系统观测点位已增至76个,实现对全省典型区域生态类型、自然景观及野生动物“远距离、大范围、全方位”的实时高清视频观测。
此外,2023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聚焦青藏高原生态保护,为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基础。
经过多方持续保护,青海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物多样性明显增加。如今,青海每年向中下游稳定输送600亿立方米以上的优质水,湿地面积跃居全国首位;境内藏羚羊、雪豹等珍稀物种种群数量显著回升。
“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聚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方位推进重点举措落实,实现了生态环境质量在较高水平上的改善。天蓝、地绿、水清的现代化新青海建设迈出坚实步伐。”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厅长汤宛峰说。
据了解,青海省生态环境系统2024年将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六个方面重点工作:一是持之以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二是从严抓好生态环保督察执法,三是积极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四是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管,五是强化环境治理能力建设,六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