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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大通:推进“三乡工程” 助力乡村振兴

2022-11-18 16:44:34
责任编辑:丁学良 |  作者:大通宣

        本网综合消息:自大通县实施“三乡工程”助推乡村振兴工作以来,县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责职能,按照《大通县2022年推进三乡工程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巩固提升“绿色餐厅”创建成果

        一是制定印发《大通县创建“绿色餐厅”活动实施方案》,组织2021年10家“绿色餐厅”示范单位和达标单位进行“绿色餐厅”授牌表彰大会。二是召开大通县2022年创建“绿色餐厅”工作推进会暨2019-2021年“绿色餐厅”创建成果巩固会,并与各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签订《“绿色餐厅”创建及巩固成果落实食品安全主体承诺书》,会上要求各获评单位在做好食品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巩固绿色成果,引领大通县餐饮单位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三是组织职校幼儿园等17家“绿色餐厅”创建单位在瑞通家和开展“绿色餐厅”现场观摩会,让各餐饮单位在观摩中找不足,在交流中学经验,进一步推动“绿色餐厅”创建工作。

        开展农村餐饮服务食品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为保障农村地区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研究制定印发《大通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二是强化主体责任。组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农家院)、农村流动宴席承办单位等召开行政约谈会,对食品安全相关内容进行讲解与培训,签订行政约谈记录、承诺书及责任书。三是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不断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制定印发《2022年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农村食品整治重点,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具体细化,重点对农村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食品展销会等进行集中检查,重点检查农村地区有无过期食品、“山寨”食品及假冒伪劣食品等,确保农村食品质量安全。四是加强监督抽检,加大农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抽检力度,有效保障农村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及综合治理工作。五是切实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较高的重点区域实施重点监控,对已查处的窝点、门店和市场要组织“回头看”,对多次售卖假冒伪劣食品的市场主体,从严从重处罚。六是开展农村校园食品专项整治。制定印发《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农村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农村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无证经营、销售“三无”“五毛钱”、超过保质期食品等违法行为。七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依托QQ、微信等媒体,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节点开展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展示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工作。

        全力推进品牌创建

        一是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与相关部门积极衔接,主动申报,联系第三方商标品牌申报公司,申报“大通牦牛肉”“大通菜籽油”2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力争通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审核。二是以“绿谷”为基本元素,围绕大通文化、农业等地方特色实施品牌培育计划,已申报“山水绿谷”“高原绿谷”“水源绿谷”“魅力绿谷”“田园绿谷”等品牌。

        组织乡村特色品牌企业参加各类品牌推介会

        2021年12月组织大通三江韵营销专业合作社参加2021中国(海南)国际热带农产品冬季交易会,期间展出产品“三江韵”酸奶货值金额1万元,签订意向协议2份。2022年9月该局积极组织8家私营企业、农民合作社参加2021华北国际食品交易博览会,青海易坤堂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展出青藏膏汁和青海蜂蜜货值金额0.35万元。同时积极引导大通县企业参加市局组织推进的“搅沫沫”“美团”“抖音”“快手”等网络平台产品推介。

        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青海省“证照分离”改革督导工作的通知》及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证照分离”改革督导迎检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自查自纠,及时解决改革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按照改革“四扇门”要求,全面落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让市场主体准入更便捷,后续监管更完善。目前涉及该局“证照分离”改革7项事项,均已按《大通县“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具体改革举措落实改革任务,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同时,积极开展落实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类20项“一件事一次办”套餐服务,制定相关实施方案。依托青海省政务服务网、市场主体开办专窗,积极开展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类事项“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等服务,切实减少了群众跑动次数及避免重复提交相同材料。

        加强电子商务经营主体规范管理

        一是广泛宣传《电子商务法》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就网络交易经营行为提出严格要求,引导电商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依法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积极推动平台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电商平台规范“亮照、亮证、亮规则”,平台内经营者“亮照、亮证、亮承诺”。二是制定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方案,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提升网络市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效能。同时,加强外部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三是加大对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监测监管力度。督促电子商务平台落实资质核验、登记等义务,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明确进入和退出平台、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并在平台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目前,对青海土特产北川优选等10家平台内网络经营单位进行线上巡查,未发现存在违法经营行为。四是根据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精准帮扶纾困 同心协力助企·西宁市本地农特产品电商直播及线下品牌推介”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及时传达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动员,充分调动企业自主参与的积极性,扩大此次活动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下一步,大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做好商标品牌培育工作,加大农产品品牌培育力度。同时,强化商标保护,严打侵权行为。持续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抽检核查处置,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立案查处。积极组织大通乡村特色品牌企业参加各类品牌推介会,宣传大通品牌,推动农村优势产业快速发展。

来源: 大通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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