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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广角:借款人玩起失踪 担保人无奈填窟窿
      2003年,刘某借了朋友的4万块钱后,不但不还款还玩起了失踪,这可苦了为他借款担保的王某。2009年10月28日,西宁市城西区法院执行局对担保人王某采取强制措施,查封、冻结了王某将拆迁的房屋产权手续,促使王某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使受害人麻某拿回了被拖欠的四万余元欠款。

    2003年9月16日,刘某以搞牛羊育肥急需资金为由,从好友麻某处借了4万元钱,双方约定借款在2003年12月16日前还清,并由王某以一套房屋作为抵押担保。但刘某逾期未还借款,致使纠纷产生。经城西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后,刘某和麻某达成协议,刘某于2004年8月15日前给付麻某借款及利息、律师费,共计47704元。可刘某未按法律文书确定的时间还款,而且“消失”了。于是,麻某再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09年10月,城西区人民法院派执行人员前往担保人王某家了解情况,发现王某家所在的地段正在整体拆迁,其中包括王某的住房。法院遂采取强制措施,及时将王某担保的房屋产权手续予以冻结,并将冻结情况告知被执行人王某,王某知此情况后,到法院要求解除冻结。执行人员便抓住这个有利时机,向王某解释有关法律规定和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在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后,王某将欠款付给了麻某。(来源:西海都市报 作者:吴亚春 董晓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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