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简化家电下乡财政补贴兑付流程,缩短兑付时间,州、县财政局认真落实省财政厅的要求,从11月1日起,海北州将在所有“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实行代办申领,由销售商垫付资金,农牧民群众可在销售网点现场领取13%的补贴资金。
新兑付方式的程序是农牧民持身份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县的定点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当场审核购买人身份相关证件,在补贴系统查询已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相关情况,对符合补贴条件的。现场即可拿到补贴。手续不全、证件不齐则不能当场兑付补贴,由购买人在15日内补齐手续后到销售网点领取补贴或到财政部门办理。跨区域(包括跨州、县)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消费者,仍需备齐身份证、户口簿、产品购买发票、产品标志卡和储蓄账户等有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财政部门申领补贴资金。我州“家电下乡”既买即兑补贴品种为9类,即彩电、冰箱(冰柜)、洗衣机、手机、电脑、热水器、空调、微波炉、电磁炉,每户购买数量每类2台(件)。补贴期限为四年,即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来源:祁连山报 作者:李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