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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难的团圆——记西宁城中区法院执行一起监护权案

  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11月23日电

    执行难,执行监护权纠纷案更难。今年4月3日,西宁市城中区法院执行局成功地执行了一起监护权纠纷案件,使得分离长达两年三个月之久的父子终于团聚。

    申请人李某某与被执行人郭某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于2002年9月起诉至法院。2004年9月,法院判决郭某与李某某离婚,婚生一男孩随郭某生活,李某某每月付抚养费331元至男孩18周岁时止,李某某可以随时探望孩子,郭某有协助义务。

    判决生效后,李某某自2006年元月起因不知郭某及孩子的下落,再未探望过孩子。2006年3月19日,李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执行法官多次寻找郭某下落均未果。主管执行工作的法院副院长严振鹏通过信访渠道了解到此案的情况后,决定加大执行力度,亲自办理此案。

    3月22日,严振鹏主持召开了由执行局和司法警察大队参加的案情准备会和动员会,通过分析案情,认为此案执行的关键在于:一是找到郭某本人,二是通过政策攻心,让郭家及亲属说出郭某和男孩的下落。几经周折,执行法官找到了郭某现在的丈夫和此案的另一关键人物——男孩的姥爷。经过执行法院反复做思想工作,最后郭某的亲属终于说出了郭某及孩子的下落。

    今年4月3日,严振鹏带领法官直奔目标,成功地把男孩接了回来,男孩见到了两年多未见面的父亲。探视权执行完毕后,法院又继续做郭某的思想工作,考虑到郭某现已下岗,而且再婚后又生育一男孩,生活比较艰辛,建议她能否把这一男孩交由其生父李某某抚养。郭某觉得法院执行官的话有道理,遂同意将男孩交给李某某抚养。4月4日,郭某与李某某自动变更男孩的抚养权,至此本案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李晨 李向红 高振武)

 

编辑:王东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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