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工商局在开展执法月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出动执法车辆118台(次),执法人员310余人(次),检查经营户127户,检查仓库5处,车站1处,超市7处,商场3处,出租房15处,货运部4处。共查处假冒五粮液8瓶,剑南春2瓶、五粮春43瓶、五粮醇15瓶,红星天佑德6瓶。查处擅自使用“互助”驰名商标包装的侵权青稞粮液64瓶、红青稞酒5瓶,反销五粮液8瓶。立案查处13起,案值达14404元。与地区工商局配合,查处了一处售假窝点,现场查获假冒五粮液4瓶、五粮春6瓶、剑南春9瓶、贵州茅台酒11瓶,假冒红星天佑德50瓶,案值达11620元。(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沈瑞 李渊晨)
编辑:王东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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