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我省已实现了农牧业结构稳步调整、农村牧区经济稳步发展、农村牧区改革稳步推进的新局面,但自然条件与生态环境等诸多因素,成为制约农牧民收入进一步稳步增长的瓶颈。农牧民收入的增长问题,不仅关系到广大农牧民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农村牧区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也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健康、协调发展。要实现农牧民富裕、促进城乡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完成农村牧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必须开展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培训。这是提高农牧民就业能力,增强产业竞争力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
我省外出务工的农牧民,许多未经过技能培训,由于文化素质不高、劳动技能低,导致就业范围小、就业层次低,就业不稳定,年务工时间短,不适应新阶段就业市场需求,也影响了农牧民的务工收入。要使农牧民增加收入,必须做好转移就业前的技能培训和转岗培训,通过培训,使其基本掌握一两门专业技能和有关政策法规知识、文明道德规范、安全生产常识等,为农牧民从事非农牧职业增加收入创造条件。
“阳光工程”是由政府公共财政支持开展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前的职业技能培训,旨在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和就业技能,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实现稳定就业和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央1号文件指出,要适应产业结构升级和提高竞争力的需要,进一步搞好农民转岗培训工作,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实施规模,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进程。因而,各级政府要增强实施“阳光工程”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建立以政府统筹、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新型农牧民科技培训机制。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通过制定规划、财政支持、组织动员、舆论宣传、监督管理等措施,动员和组织广大农牧民、培训机构和社会各界参与“阳光工程”,推动“阳光工程”的实施。要善于运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现代媒体和远程教育手段,努力扩大农牧民科技培训的覆盖面,广泛宣传实施“阳光工程”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宣传“阳光工程”实施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使广大农牧民真正了解、认同这项工程,积极支持参与。要坚持实用、实际、实效的原则,因地制宜,讲究针对性,突出实效性,注重带动性。
在实施过程中,要加大培训力度,保证培训质量,提高培训效果;要创新培训模式,促进培训成果,从农牧民实际出发,根据农牧民文化水平差异,采取多元化、个性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要充分利用、整合现有培训资源,完善培训体系,打破部门和行业的界限,建成联合培训体系,完善合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要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增加农牧民收入为目标,坚持培训就业一体化的运作方式。将订单培训与打造品牌相结合,树立质量意识、精品意识和品牌观念,努力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和竞争优势的劳务品牌。
要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农牧民科技培训工作,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智力投入保障机制,通过依靠科技进步、新品种技术的引进与开发,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力推进“一村一品”,使传统农牧业向现代、高效型转变,为实现农村牧区经济可持续性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子娟)
编辑:李文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