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街头出现了以个人名义为地震灾区进行募捐的现象。省慈善总会声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经允许不得上街募捐。
5月15日,几名大学生为支援灾区在西门口进行募捐活动,大学生们的爱心行动受到很多市民的支持,但也有一些市民对此表示质疑。市民李先生认为,这种没有受到有效监督的捐款形式很让人怀疑,害怕自己的爱心受到欺骗。为此,记者拨通了省慈善总会的电话,工作人员明确告诉记者,有关法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募捐必须经过县级以上政府的批准,这样规定是为了防止一些不法分子乘机进行欺诈活动。市民可以参与到单位内部组织的捐款活动中捐款,或者到红十字组织、慈善组织的捐款点捐款,以免使自己的爱心落空。(来源:西宁晚报
作者:葛文荣)
编辑:陈希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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