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暨表彰会议在西宁召开。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省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多杰热旦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军区副政委、省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许金峰,省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各州地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真分析了当前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总体形势,安排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并对近年来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化隆回族自治县、尖扎县人民政府和模范个人——藏族青年格智给予了表彰奖励。
多杰热旦在会上指出,这次表彰的先进集体和模范个人是创建活动不断取得新成就的具体体现,这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典型事例,鲜活地体现了全省各族人民休戚与共、团结一心共建美好家园、创造幸福生活的共同心愿和生动实践,集中表达了全省各族人民友好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共同愿望,鲜明地展示了全省各族人民“人一之,我十之”的精神品格和昂首迈向新征程、赢得新胜利的时代风貌,是各族干部群众学习的榜样和楷模。
多杰热旦指出,当前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形势是好的,经济社会得到全面协调发展,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乡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一大批少数民族干部及各类人才茁壮成长,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在保持全省民族工作大局良好的同时,一些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消极因素依然存在。因此,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进一步高度重视,切实强化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着力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全面促进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多杰热旦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理念,全力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认真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全面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切实保障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不断推进民族关系和谐,努力为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具体要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围绕当前民族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继续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不断巩固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政治基础。二是要大力排查解决民族领域的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三是要顺应当前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求富裕谋发展盼和谐的迫切愿望,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巩固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四是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教育、引导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多杰热旦最后强调,全省各级党委和和政府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同经济工作、社会事业、党的建设一样重视,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推进。
(作者:薛军 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