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5月21日电
为确保完成省政府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的“建设完成2000套、10万平方米廉租房,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20万平方米”的住房保障目标,近日,省建设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和民政厅等五部门联合发文,向各地下达了2008年度住房保障建设任务。
根据省建设厅等五部门的要求,各地在制定本地区廉租住房年度建设计划时,要按照住房保障方式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原则,根据省、州(地)两级政府的资金安排情况和任务要求,合理确定计划目标,积极筹措廉租住房建设配套资金,保证配套资金及时到位,抓紧落实廉租住房建设的前期工作,加快建设速度,确保当年计划当年竣工并交付使用。要认真落实经济适用房(含集资合作建房)用地计划,按下达的任务抓紧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建设要采用集中建设和配建相结合的方式,有条件的地区要加大在普通商品住宅小区中的配建比例。
我省此次下达的廉租住房建设(含收购)任务,分“确保完成”和“力争完成”两部分。其中“确保完成”的面积是今年必须完成的任务,省政府将按照每平方米造价1000元的70%给予专项资金补助。根据规定,新建廉租住房的套型面积不得超过50平方米,以满足基本居住功能为原则。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张利锋)
编辑:陈希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