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5月16日电 省邮政部门将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对邮政运营企业加强监察,并加强邮寄物品安全验视,对用户拒绝验视的物品一律不予收寄。
省邮政管理局要求邮政运营企业在承接邮寄物品寄递业务时,对用户拒绝验视的物品一律不予收寄;对不能确定邮件安全性的可疑物品,寄件人要出具相关安全证明,否则不予收寄;已出具安全证明的,如实记录收寄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收寄时间、寄件人和收件人名址等内容,录入专用的可疑物品信息数据库;发现可疑邮寄物品及发生邮路安全事件时,邮政运营企业保证立即向省邮政监管机构及安全部门报告;自觉接受邮政监管机构和安全部门的安全监管,防止恐怖分子利用企业网络寄递渠道实施恐怖袭击和从事各类犯罪活动。 (来源:西海都市报 作者:叶媛媛)
编辑:王东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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