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4月24日电 近日,青海省召开的全省建设工作会议提出,2008年将把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作为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快建立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突出抓好廉租房建设,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房制度,着力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此外,还将加强城镇房屋拆迁监管,合理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对拆迁户中的“双困户”给予适当照顾,并妥善安置。方针确定,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推进。
西宁市:住房保障走在全省前列
省会西宁市,把解决低保及低收入家庭“住房难”作为改善民生的重中之重来抓,在全省率先启动了低保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目前,全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稳步推进,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有序开展。
去年以来,西宁市按照“政府推动、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方式,建立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为重点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1546户特困低保家庭列为住房救助对象,1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240套廉租住房建设进展顺利。2007年初。西宁市在昆仑东路集中建设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总投资1.8亿元,户均建筑面积65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已完成投资9800万元,计划今年8月竣工交付使用,主要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和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拆迁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平方米以内的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
2007年初,西宁市投资达1800万元,集中建设了总面积10560平方米,户均建筑面积为45平方米的240套廉租住房,目前已完成投资800万元。这次集中建设廉租住房主要用于解决全市低保家庭的无房户及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8平方米以内的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同时,西宁市对拟申请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申请人经过四级审核、两级公示后,确定首批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户数为2291户,低保困难家庭分批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92.08万元。
海西州:大力解决低保家庭住房困难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把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来抓,扎实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精神,先后投入资金2840.6万元,建成解困房、廉租房1600余套,建筑面积约9万平方米。
海西州现有各类城镇20个,其中低保家庭11312户,低保家庭住房困难户4729户,无房户3961户。近年来,这个州通过政府资助、群众自筹、优惠政策配套等措施,州各级政府先后投入资金974.8万元,建设敬老院、灾后重建房等住宅小区6个,建成住宅1062套,建筑面积约70744.54平方米,安置孤、寡、病、残老人及破产企业下岗职工、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1062户;筹措资金1865.8万元,新建和收购二手房462套,总面积22598.78平方米,拟安置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住房家庭困难户462户。
为了切实做好住房保障工作,这个州成立了廉租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海西州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加大了对廉租住房建设土地优先供应,在建设中对规划、设计、行政事业收费等方面给予减免等优惠政策扶持。格尔木市、茫崖行委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和收购二手房为主,解决城镇低保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德令哈市、都兰、乌兰、天峻等县新建了一些住房,采取实物配租和租赁住房补贴方式解决城镇低保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目前,海西州各地新建廉租房的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收购的二手房也正在进行使用前的维修工作。经济适用房建设也在稳步推进,2006年以来全州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占总项目的79%。
海南州:长期规划改善住房条件
3月6日海南州召开城镇廉租房建设会议,为强化政府住房保障职能,该州制定《海南州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要求2008年底前逐步进行实物配租,今后三年将供地157亩实施的又一项便民举措。
根据该州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廉租住房只适用于无自有住房和自有住房面积在8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保障方式以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为主,保障标准每户35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出售给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全部实行政府划拨用地、优先供应、单独列出。新建、改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性收费,并给予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实施住房租赁补贴和建设廉租房所需资金总额为16965.10万元,其中省财政补助资金11876.68万元,地方政府自筹5088.42万元,将采用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以上资金及其他渠道为辅筹措建设资金。初步规划用三年时间,供应建设用地157亩,建成总建筑面积118690平方米,约2425套廉租住房和建筑面积45025平方米,约755套经济适用住房。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编辑:李文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