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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就业、社会保障制度现状与对策

        马千里 倪晓颖  

    就业是民生之本,“充分就业”是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长期以来,青海省广辟就业门路,多形式、多渠道安置城乡劳动力,取得了明显成效。可当前,青海劳动者充分就业的需求与劳动力总量过大、素质不相适应的矛盾仍然存在,就业再就业压力仍然很大,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需要付出艰巨努力

 

 2月23日,农民工在招聘会现场向用工单位咨询用工事宜。新华社发(张任青子 摄)

    一、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1.就业再就业渠道逐渐扩大

    记者从青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近几年,青海省通过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劳动力市场及信息网络建设、加强驻外劳务机构建设和劳务协作、强化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加大劳务输出工作力度,进一步拓展了就业渠道。

    首先,继续为国家和青海省重点项目建设组织提供劳动力,努力扩大就业岗位。其次,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发挥中小企业和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在扩大就业方面的作用,开拓就业岗位,新就业的人员中,大多数是在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实现的再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再次,继续将社区就业作为当前扩大就业的主攻方向,鼓励发展社区服务业。最后,支持和鼓励开展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积极推行劳务派遣试点工作,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政策保障。

    2007年,青海省城乡就业人员312.4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8.51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109.17万人,增加5.82万人,乡村就业人员203.27万人,增加2.69万人。持证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88万人,其中“4045”人员就业0.3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75%。此外,农村富余劳动力流动就业98万人(次)。

    2.强化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

    据青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副主任任喜民介绍,青海省各地区以提高职业培训实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为重点,以提高就业能力为目标,广泛开展了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农牧民进城务工前培训以及创业培训工作,并根据城乡统筹就业的总体要求,加大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力度,同时,注重职业技能鉴定与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了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

    3.劳务输出渠道进一步拓展

    坚持城乡统筹就业,全面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的各项工作,在全省开展“春风行动”,要求所有公共职机构向进城求职农民免费开放,提供用工信息,免费发放“春风卡”、《农民工维权手册》等,方便农民工进城求职就业,还积极引导农民工以“成建制、编队式”向省外输出。2007年,全省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人数达两百多万人(次),劳务收入突破10亿元,人均劳务收入1500余元。

    4.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青海加强了社保扩面工作和基金征缴工作,特别是做好再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工作,社会保险补贴按时足额到位,参保人数稳步增长。

    (一)养老保险覆盖面稳步扩大,青海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65.17万人,比上年增长4.86%,其中,在职职工47.2万人,离退休人员17.97万人,分别增长4.66%和5.4%。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

    (二)医疗、失业保险人数增加,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到70.13万人,比上年增加4.13万人,增长6.26%。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34.72万人,比上年增加0.7万人,增长2.06%,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2.82万人。 

    (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青海省已经初步建立起了覆盖全省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享受农村牧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34.5万人。城市“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全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到21.98万人。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人数达317.96万人,参合率95.6%。

    (四)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工作稳步进行。截至目前,省属4l家国有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已有27家企业递交了“出中心”向失业保险并轨申请报告。对出“中心”的下岗职工,各级政府专门发文,对他们退出中心后的经济补偿、优惠政策、社会保险接续、内退、再就业援助等作了具体规定。

    二、农民工进城务工的特点

    据青海省劳动保障部门对西宁、德令哈和格尔木三城市农民工有关情况的调查显示出以下特点:

    1.进入三城市务工的农民工多数集中在西宁市

    农民工多数集中在西宁市,这与该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省会城市辐射强有一定的相关关系。

    2.有五成以上的农民工从事制造和建筑业

    调查数据显示,农民工从事制造业的有5.39万人,占三城市农民工总数的28.44%;从事建筑业的有5万多人,占25.91%;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的有1.26万人,占6.65% ;从事批发零售业的有2万人,占10.56%;从事其它行业的有5.39万人(其中矿山有0.47万人),占28.44%。

    3.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很少

    调查数据显示,在二十多万农民工中,仅有1万左右农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其中西宁市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少,只占该市农民工总数1%。

    4.农民工中仅有不到一成的人参加了社会保险

    在调查的农民工中,有0.12万人参加了工伤、医疗和养老保险,仅占三城市农民工总数的0.63%。其中参加工伤保险的有0.08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0.01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0.03万人。而且基本上都是西宁市的农民工参加了这三项保险。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压力仍然很大。

    据青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张黄元介绍,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劳动者充分就业的需求与劳动力总量过大、素质不相适应的矛盾仍将长期存在,就业再就业工作形势不容乐观,压力仍然很大,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需要付出艰巨努力。突出表现在三方面:

    首先,就业总量压力持续不减。城镇新增劳动力、农村转移劳动力数量进一步增加。如果按2007年的变动趋势,预计2008年全省城镇新增劳动力6万人左右,而且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转移到非农领域就业,向城镇转移的规模将不断增加。

    其次,劳动者技能素质与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依然突出。技能劳动者短缺,新的产业和企业招不到合格技工的现象普遍存在。

    第三,部分地区、行业和群体再就业难的问题更加突出。由于在过去几年里,有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已实现了再就业,没有就业的困难群体再就业难度加大;多数地方集体企业的职工享受不到再就业扶持政策,也要求享受同等待遇;就业再就业压力继续增大。

    2.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进展依然比较缓慢。

    据了解,青海省办理小额担保贷款手续繁杂、周期长、反担保门槛高。

    3.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人数不多。

    据张黄元分析,主要原因是,一方面用人单位不愿意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愿意承担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责任;另一方面农民工工资收入一般都比较低,使得他们首先考虑的是眼前的吃饭生存问题,对于参加养老、医疗等这种涉及长远利益的社会保障,只能是有心无力。

    四、在发展中解决就业问题

    “充分就业是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一种状态。”青海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詹红岩说。

    他认为,首先,青海应该努力将城乡劳动力资源得到充分的开发和利用,这是实现充分就业的出发点。积极扩大就业,努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理顺分配关系,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这也是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今后青海省应进一步通过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调整扩大就业,通过开拓灵活的就业方式扩大就业。同时,做好困难群体的再就业工作,尤其是目前仍然没能实现再就业的“4045”人员。

    其次,市场就业机制完善,就业渠道通畅,劳动者流动就业、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环境良好,这是实现充分就业的条件。青海省有关部门应该在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就业信息、技能培训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生活保障等方面给予全方位的援助;继续加强就业再就业培训工作。一方面推动培训模式创新和工作机制创新,整合培训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再就业培训,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技能培训,切实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的技能;另一方面积极抓好农民工培训工作,提高农民工素质、增强农民工就业能力;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入总体规划;大力加强劳务输出工作,抓紧培养一批劳务输出带头人,实现劳动力资源的有效利用,拓展农村劳动力就业渠道。        

    第三,大多数劳动者实现就业且比较稳定,并通过不断提高就业质量持续地增加收入,劳动关系更加稳定和谐,这是实现充分就业的结果。青海省有关部门应进一步改善农民进城务工环境,着重解决好拖欠克扣工资、劳动环境差、职业病和工伤事故等突出问题,用人单位要增强执行劳动法规意识,自觉承担社会责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通过法规政策支持,提高农民工的收入水平,采取优惠措施鼓励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继续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信息网络,提高政府对失业调控的能力;继续落实就业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就业问题,切实把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做实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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