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4月03日电 今年湟中县筹资100万元,在认真落实农村干部误工补贴的基础上,推行农村干部报酬奖励补助制度,按照“以奖代补”形式,提高村干部报酬待遇,使全县393个村的1572名村官,年均提高报酬640元。
为探索建立农村干部待遇动态增长机制,提高农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自2008年起,该县把农村干部“以奖代补”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县财政每年安排资金100万元,根据农村干部工作实绩,按比例评定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发放。“以奖代补”制度惠及全县393个村的1572名“村官”,村干部报酬待遇年均提高640元,工作成绩突出的优秀村干部,奖励补助可达1000元。这项制度的实施,将有效地解决全县农村干部报酬待遇偏低、工作积极性不高、队伍不稳定的问题。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苏建平)
编辑:李文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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