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3月30日电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清理涉及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收费的通知》的有关精神,青海省对涉及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的各项收费展开了全面清理。
按照国家“能免除尽量免除、收费标准偏高的要适当降低”的要求,我省认真落实收费减免政策,各级价格部门对有关收费部门、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开展了检查和重新审核。全省工商系统自2008年1月1日起,对个体工商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无限期减半征收,截至2月底,全省已分别减免183万元和134万元;检疫部门检疫防疫收费按收费标准的10%至20%收取,自2007年4月至2008年2月底,全省累计减免金额近400万元;交通部门认真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截至2月底,累计减免车辆通行费60万元;各地对鲜活农产品批发、农贸市场经营业主的车辆入场费减免幅度为50%,截至2月底,累计减免金额120万元。我省最大的粮油批发市场——西宁仁杰粮油批发市场还将经营业主的摊位租赁费减免了30%,到2月底已减免22.5万元。 (来源:西海都市报 作者:马金萍)
编辑:谭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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