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3月28日电 青海省爱卫会、省卫生厅日前联合制定下发了《青海省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标准》,这标志着我省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有了规范、统一的执行标准。
据了解,这个监测标准适用于我省集中式(包括自建集中式供水)、分散式和二次供水的生活饮用水;监测标准还对监测县、点的选择,监测内容和方法,高砷、高氟水样的采集,采样频次与时间控制,水质卫生监测检验方法,饮用水应急监测、质量控制、监督监测管理、信息报告(通报)等作了规范。出台这项监测标准的目的是通过开展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真实掌握城乡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动态,及时有效地预防和控制水性疾病,及时应对可能发生的饮用水卫生突发事件,为政府有关部门科学决策和制定相关规划提供技术保障。 (来源:西海都市报 作者: 幼丽)
编辑:谭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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