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3月26日电 3月25日,记者在全市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动员大会上了解到,从2008年1月1日起,西宁市各企业、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由地方税务局代收。
长期以来,一些单位无故拖欠拒不拨付工会经费的现象时有发生,工会投入大量的人力、精力,而企业工会的经费收缴率还不到10%,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工会组织的建设和工运事业的发展。据了解,2006年7月我市城北区、东川工业园区进行了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试点工作,截至2007年底,经济技术开发区代售经费近60万元,城北区代收经费20万元,分别比代收前增长3倍和6倍。
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王海红在动员大会上指出,实行地税代收工会经费,有利于强化工会经费的法律定义,增强企事业单位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拨缴公费经费的法律意识,从根本上克服目前工会组织自行收缴的一些薄弱环节,使工会从繁重、低效的工会经费收缴工作中解脱出来,以提高工会组织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能力。(来源:西宁晚报 作者:海军 李月娟)
编辑:谭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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