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民政厅发出通知,就各地深入做好抗灾救灾工作进行部署。
一是切实加强对抗灾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始终将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保证口粮等救灾物资发放到位。各级民政部门要及时掌握群众需救济情况,认真落实相关救助责任和各项救助措施,切实保障受灾群众春荒期间的基本生活。二是加快落实春荒救助各项措施,保证救助资金的专款专用,杜绝违纪违规事件发生。三是加强救灾基础设施建设,管好、储备好救灾物资,保证各地发生突发性灾害时灾民生活得到妥善安置。四是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及时调查掌握群众生活中出现的困难、克服麻痹大意思想。五是做好灾区恢复重建工作,认真进行无房户、危房户的排查,及时上报,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六是各地要加大自查力度,抓紧落实好相关救灾抗灾事宜,确保灾区群众生活安排和恢复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来源:西宁晚报 作者:海军)
编辑:谭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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