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3月18日电 青海省委党校紧密结合校院校风建设实际,以开展“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巩固“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为契机,经过广泛深入调研、全面征求意见、反复讨论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风建设的意见》和《校风公约》,为全体教职工进一步坚定政治意识,形成良好的党风、学风和校风,推动校院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作风保障奠定了基础。
《意见》提出,一要加强学习。全校教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刻苦钻研,做学习型干部、学习型职工,努力成为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的模范,成为学识广博、业务精湛的行家里手。二要勤奋敬业。全体教职工要坚持党校姓党的原则,忠诚于党的干部教育事业,牢固树立自信、开放、创新的青海意识。对待工作要高标准,严要求,一丝不苟,讲求细节,精益求精。三要务实创新。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提倡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对党中央制定的大政方针、省委省政府交办的重大事项、校委确定的重点工作,要坚决贯彻,积极回应,不打折扣。四要服务全局。校院工作要紧贴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紧贴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紧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践,切实落实“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执政为民”的办学要求。竭诚为实践服务、真诚为基层服务、热忱为群众服务。五要调查研究。各部门要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校院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党外代表人士三支队伍教育培训基地和理论创新基地的工作职能,全面、深入、系统地开展调研。六要廉洁守纪。自觉遵守《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和校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讲求学术道德,营造和谐学术环境。七要团结协作。校委班子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坦诚相见,开诚布公。各部门之间要主动协调、及时通气,避免工作失误。同志之间要以诚相待。八要文明和谐。以崇尚文明、追求和谐为价值取向,倡导文明理念,培育和谐精神,铸造共同价值取向和理想信念,营造顾全大局、珍惜团结的氛围,形成奋发向上、争做贡献的良好风尚。
同时,制定了通俗易懂、朗朗上口、便于记忆的《校风公约》,推动校风建设入心、入脑,成为每一位教职工的自觉行动;制定了具体的《意见》任务分解方案,明确了任务分工,促进了工作落实。(来源:青海新闻网 作者:李顺成)
编辑:李文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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