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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青海省“三八红旗手”事迹简介

  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3月07日电

    杨淑萍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公诉处主诉检察官

    曾承办了格尔木黄金案、果洛州雷君贪污案、马沙力海等9人抢劫、强奸、盗窃案、马泽英等16人跨国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案等30余件上诉案和抗诉案;十三年来,共撰写演讲稿50余万字。她经常利用节假日看望福利院孤寡老人和残疾儿童,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2002年荣获“青海省优秀社团工作者”荣誉称号;2003年荣获“青海省妇儿维权工作先进个人”,荣立三等功一次。

    马英 格尔木市总工会综合科女工主任

    她带领单位人员积极指导基层工会工作,新建工会每年以150﹪的速度递增。发展女工组织50家,女工小组26个,女会员2956人。督促女工劳动保护专项合同,坚持每年对女职工进行保健知识讲座,救助特困女职工1000人次,金秋助学27人次。她热心公益事业,为特困职工先后捐款1000余元,受到了领导和同仁们的一致称赞,先后荣获省级先进工作者称号,省“十五”建功立业先进女职工等。

    吕霞 青海省民族学院艺术系主任

    多年来吕霞教授默默耕耘、勤奋工作,在民族教育事业上做出了突出成绩。先后在汉文系民族研究所、艺术系开设《写作》《文学概论》《民族学》《美学》等课程,参与完成了国家八五人文社科规划办课题、青海省教育厅课题,并于1994年出版《协作智慧论》、1998年出版《西部审美文化寻踪》等合作专著,成功组织举办了首届唐卡艺术学术研讨会,荣获全国各族青年团结进步杰出奖,为青海的教育事业贡献了自己应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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