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3月07日电
李桃花 互助县水务局宏伟水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先后参加和主持完成了44项水利工程的勘测设计和施工任务,使全县17类653项水利工程正常运行、21.37万亩农田适时灌溉及4.6万户21.56万人19.27万头(只)牲畜正常供水得到保障,多年来,她在《中国水土保持》《水利经济》《青海水利》等报刊杂志上发表了多篇水利科技论文。先后荣获全县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岗位明星、“巾帼建功标兵”和“三八红旗手”等多项荣誉, 2006年被水利部评为全国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芬青 天峻县阳康乡第一牧委会妇代会主任
尽职尽责,任劳任怨,积极维护了牧区妇女儿童权益。她走家串户,做了大量的工作。她带头推广两用暖棚建设,学习牛羊育肥和蔬菜种植技术,把自己学到的科学养畜的知识无偿地传授给大家。使仔畜成活率大大增加,牧民群众的人均纯收入明显增加,由原来的人均2580元增加到2680元,为牧区妇女依靠科技致富作出了积极的贡献。2006年被乡党委、乡政府评为“双学双比”先进个人;2007年被乡党委评为“致富能手”。
郝芳 海西州茫崖行委财政局干部
工作中她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业务,国库支付中心作为单位的窗口,个人的言行举止将会影响整个单位的形象,郝芳同志在平时工作中特别注意“廉政、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人员形象,热心耐心地接待每一位办事人员,让大家高兴而来,满意而去。1996年、2000年被茫崖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1998年被海西州总工会评为财务工作先进个人;1999年被茫崖妇联评为巾帼建功标兵;2005年被海西州妇联评为“三八红旗手”。
蒋晓玲 海西州大柴旦妇联主席
带领全区广大妇女在“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家庭文化建设”、妇女参政议政、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工作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积极开展维护青少年和妇女同志合法权益活动,积极协调行委司法局建立柴旦妇女法律援助站、柴旦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受害的妇女介绍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她以开展各种活动为载体,以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好事为着力点,带领妇女群众投身两个文明建设,开创了地区妇女儿童工作的新局面,赢得了当地广大群众的广泛赞誉。2006年,大柴旦妇联被省妇联授予“三八红旗集体”。
[1] [2] [3] [4] [5] [6] [7] [8]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