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2月27日电 2月26日,记者从青海省教育厅获悉,从2008年春季学期起,青海省将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建立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学科国家课程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届时,全省农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学生,西宁市四区、德令哈市、格尔木市等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将使用循环教科书。
为进一步全面落实党和国家对农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和教科书循环使用的政策,切实减轻农牧民负担,实现节能减排,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发展,农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循环使用教科书要坚持“全部免费,循环使用”的原则。据了解,今春开学起,我省农牧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阶段的学生开始使用循环教科书。循环教科书小学为《科学》《音乐》《美术》或《艺术》《信息技术》;初中为《音乐》《美术》或《艺术》《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循环使用的教科书作为中小学校的教育装备,由学校管理,学生免费使用,不属于学生个人所有。
同时,学生循环使用的教科书的借用,可以每学期开学前由班主任根据所开设学科和学生人数从图书室统一借出,登记造册后发放到学生手中,课程结束后,由班主任统一收回,交还学校图书室。也可以每学期开学时,由学生直接到图书室借用,课程结束后再将所借教材归还图书室。学生在使用循环教科书时,不能在书页上涂改、勾画、书写,不得折叠书角,损毁图书要赔偿。
为保证循环科目教材正常使用,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根据各地免费教科书使用情况,每年按照循环使用教科书款的一定比例资金,用于补充更新破损的循环教科书。 (来源:西海都市报 作者:何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