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处理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青海省建设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将湖南省永州市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兰州众诚装饰公司、四川富顺邓井关建筑公司、广州国之慧设计装饰工程公司等4家施工企业清出青海省建筑市场,并将其违法违规行为通报全省,记录到建筑施工企业信用档案,同时抄送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青海省建设厅明确规定,今后各类施工企业要严格执行《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按照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负责,分包企业对分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直接负责。总承包企业负责对分包企业劳务用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分包企业因层层转包或违法分包等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总承包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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