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2月18日电 2月16日召开的青海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工作会议提出,今年青海各级消费者协会将增强创新能力,把握消费维权工作重点,努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青海省消费者协会近年来坚持消费维权,先后建立了消费指导信息发布、典型案例公布和投诉披露制度,有力地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会议要求,各级消费者协会在今年的工作中,将以食品、药品和与消费者生活关系密切的商品为重点,通过专项调研,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商品比较试验活动,努力营造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要以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会同电信、旅游、保险、金融、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公共交通等服务行业,开展维权研讨、维权承诺和对不平等格式合同的点评活动,引导经营者健全行业规范,督促行业自律,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共同营造规范有序的消费环境。
会议提出,2008年青海省消费者协会系统要把“构筑消费者教育和咨询服务体系”、“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体系”、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救助体系”作为主要工作目标,抓投诉,促维权,提高投诉调解力。各级消费者协会要当好消费者的代言人,树立良好的社会权威,根据消费者的需求,积极为消费者执言,满腔热情地为消费者排忧解难;要发挥“一会两站”作用,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将增强协调能力,实行由立法、司法、行政、社团、新闻等单位组成的理事制,形成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合力。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卢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