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1月14日电 2004年到2007年上半年,西宁市四区三县及西宁中院共计审判各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16件,未成年犯罪人842人。从这几年的情况看,西宁市未成年人犯罪的案发数和犯罪人数都呈上升趋势,且呈现出“一高两多八化”的特征。
西宁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基本情况
据了解,2006年与2004年同期相比,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上升了61件,上升率为53%,人数上升了94人,上升率为50.3%。
在审理的案件中,以抢劫、故意伤害、盗窃“三大犯罪”为主。其它犯罪的案件数和人数均少于以上三类犯罪。在842名未成年犯罪人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及无业人员和务农人员的犯罪人数居多。
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近几年,我市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一高两多八化”的特征。“一高”是侵财性犯罪案件比例高。“两多”是团伙犯罪、暴力犯罪多。“八化”分别为:犯罪年龄低龄化、犯罪手段残忍化、犯罪性质严重化、犯罪形式团伙化、犯罪类型简单化(多为抢劫、伤害及暴力型、体力型犯罪,较少有智力型、复杂型犯罪)、职业出身集中化(未成年犯罪人大多为无业人员、农民或在校学生)、文化程度偏低化、作案动机随意化(具有一定的盲目性、随意性和偶发性,易受别人驱使和诱惑)。
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分析
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归纳起来,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社会教育失位。青少年极易受社会不良习俗熏染,不健康的影视文化、书刊、网吧等,导致青少年价值观念混淆。二是学校教育失范。个别教书育人者片面追求教学质量,缺乏以德为先的育人理念,以不当的方式对待学习成绩差或有劣迹的学生,使其自暴自弃,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三是家庭教育失当。家庭对青少年性格的影响最深刻,许多单亲家庭让正处于成长期的孩子难以感受到家庭的温暖,还有些溺爱型、高压型的父母,由于教育方式不当而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和抵制情绪,渐渐走向犯罪。
四是自我约束失缺。有些孩子深受父母娇宠溺爱,养成骄奢专横、冷漠自私的性格,不懂得尊重别人和自我约束,由于性格上的缺陷,误入歧途。(来源:西宁晚报 作者:桉然)
编辑:李文筠